食神與Apple

在今天我因為某段code會造成整個Service crash掉,百思不得其解,而我自認為我的code已經神乎其技、無與倫比進而無bug可改、無漏洞可修,但是仍然會crash的狀況下,我突然想到食神與Apple的完美搭擋。

我突然發現,食神當中的史蒂芬‧周,不是史蒂芬‧周,而是史蒂芬‧夾不死。

以下

現在我趁一點點時間,跟大家介紹一項「Apple」新推出的「iPhone」。孔子和耶酥曾說:「智慧型手機要有智慧還有i」,所以我們選了這個題材,加上寶貴的材料,每隻iPhone只賣499元9毛9,500塊都用不了。隨手機再送印花一個,集滿印花五個,再加上99元9毛9,就可以變成有最大容量8 G的iPhone。這個iPhone因為經過我夾不死的開光,對於青年男女談戀愛有妙不可言的功效,再和eBay一起使用更是如虎添翼。

夾:「首先我們重金禮聘Google,趁它不注意用它們的Google Map,再用它們的API。」
某:「也就是網頁咯!」
夾:「哎?是有最新科技的AJAX網頁。怎麼了?見到同行有點難過嗎?」
夾:「然後我再把它用Safari打開。」
某:「就是Browser!」
夾:「是在iPhone裡的Browser。」
某:「Browser就是Browser!」
夾:「再用每個人都只有一隻的手指當作觸控筆,放在iPhone的溫柔表面上。」
某:「網頁、Browser、觸控筆,那還有通訊錄沒有?」
夾:「嗨!你多什麼嘴呢,這裡不用你了,去招呼客人!」
夾:「說起來當然少不了代表時尚的MP3功能,再加上一個盪氣迴腸的Wifi功能,躺在韌勁纏綿的韌體上。」
某:「這樣一家團聚就成了一隻街邊的PDA Phone!」

不過話說回來,到最後食神受到應有的磨練,終究成為了最後的贏家,而Apple呢?帶領3C產業向前行,向來號稱擁有最棒的工業設計品牌,將藝術與科技結合的代表性公司,這支iPhone後續有什麼樣的影響就等著看吧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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